聚丙烯酰胺商检主要涉及以下方面:
报检准备:
确定监管条件:聚丙烯酰胺的海关编码是 390690100038。根据海关规定,判断该商品是否属于法定检验的范畴。一般聚丙烯酰胺在出口时需要进行商检。
收集报检资料:需要准备报检单(原件,出口企业自己报检则盖出口企业公章,若委托代理企业报检则盖代理报检企业章;报检单内容按电子输机的内容填写,务必保持一致)、工厂检验报告(原件,盖工厂检验章)、该批货物外包装生产厂提供的出口包装证(由商检局签发,复印件即可;若出口包装为纸箱,则还需纸箱厂向商检局申请办理《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》)、出口合同(复印件)、出口发票(复印件)、出口箱单(复印件)等资料。
报检流程:电子报检:现在已统一实行电子报检,出口企业需安装当地商检局强行指定的电子报检系统。进入系统后,按系统要求及出口产品信息输入相关资料,然后点击 “发送”,该单货的报检信息即传输到商检局联网的系统,发送成功后会自动生成一个报检编号,要记下这个号。
现场检验安排:商检局会根据报检信息安排现场检验。有会要求到工厂实地抽样商检,出口企业需严格遵守跟商检局抽样人士约定的时间,且需安排专车接送。
检验内容:商品品质检验:检查聚丙烯酰胺的外观、纯度、分子量、水解度等指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合同要求。例如,外观是否为正常的颗粒状或粉末状,有无杂质、结块等现象;纯度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等。
包装检验:检查货物的包装是否牢固、完整,包装材料是否符合运输和储存的要求,以及包装上的标识是否清晰、准确。比如,包装是否有足够的强度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破裂、泄漏,包装上是否标明了商品的名称、规格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信息。
获取商检结果:检验合格:如果检验结果合格,商检局会出具商检通关单或换证凭单等相关证单。企业凭此证单才能办理货物的出口报关手续。若在本地口岸报关出口,则选择申领 “通关单”;若在异地口岸报关出口,则选择申领 “换证凭单”。
检验不合格:如果检验结果不合格,商检局会通知企业进行整改。企业需要按照要求对货物进行处理,如更换不合格的产品、改进包装等,然后重新申请商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