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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丙烯酰胺本身不属于危废。
根据危险废物名录,聚丙烯酰胺属于无害废物类。它是一种有机高分子聚合物,在常温下为坚硬的玻璃态固体,产品有胶液、胶乳、白色颗粒、半透明粉末和薄片等形态。其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,易溶于冷水。
但是,如果聚丙烯酰胺在使用过程中受到其他危险物质的污染,或者在废弃后与其他危险废物混合在一起,那么这种情况下的聚丙烯酰胺就需要按照危险废物来处理。此外,聚丙烯酰胺的包装袋如果残留有聚丙烯酰胺且被危险物质污染,也被视为危险废物。所以在处理和处置聚丙烯酰胺及其相关物品时,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妥善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