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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污泥脱水剂的用量因污泥品种、性质、消化程度、固体浓度等多种因素而异,没有固定的标准。建议的市政污泥脱水剂用量范围和特点:
用量范围:*干泥的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五之间(即0.1%~0.5%)。
特点:作为有机絮凝剂,PAM的用量相对较少,且絮凝力强,吸附活性度高,生成的絮凝物沉降快。
三氯化铁:
用量范围:一般为*干泥的10%~30%。
特点:三氯化铁是常用的无机絮凝剂之一,与PAM等有机絮凝剂相比,其用量较大。
石灰:
用量范围:*干泥的20%~40%。
特点:石灰也是一种常用的无机絮凝剂,其用量范围与三氯化铁相近。
其他无机药剂:
如双氧水、亚硫酸、聚合氯化铝等铁盐和铝盐,其用量一般为干泥的10%以上。
这些药剂的用量范围因具体种类和污泥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。
新型污泥调理剂:
投加量范围:一般为绝干污泥的0.4%~1%。
这类调理剂的投加量相对较少,但具体添加量还需根据泥质以及具体的效果需求确定。
影响因素:
污泥的成分和性质:污泥中的有机成分含量、固体浓度等都会影响脱水剂的用量。例如,污泥有机成分超过65%将导致耗药大量增加。
气温变化:在冬北地区,由于气温变化明显,气温变化对污泥脱水药剂有显著影响,气温越高药剂絮凝效果越好,药耗越低。
污泥浓度:污泥浓度与药耗不成正比,为非线性关系,浓度过高或过低均会造成药耗增加,更好上机浓度应控制在1%~3%之间。
市政污泥脱水剂的用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。在实际应用中,多数是通过现场或实验室直接试验来确定药剂的种类及投加量。